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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学院教师教书育人规范

通讯员: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09月29日

1.教书育人是教师义不容辞的崇高职责,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及品德教育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而且肩负着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任务。

2.教师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教师应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师德水平。

4.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热爱学生,真诚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要平等地对待学生,不偏爱,不歧视,对学生一视同仁;要发扬民主,善于倾听学生意见和要求,做到教学相长。

5.教师要熟悉自己的学生,了解任课班级的学生思想、品德和学习等情况。

6.教师应针对所任教课程的特点,努力挖掘教学内容所蕴涵的思想品德教育因素,并通过备课进行精心设计和安排,在课堂教学中将这些内容自然地融合进去。

7.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常规,认真完成作业、实验、设计、论文等;要适时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纪律情况,鼓励先进,督促后进,教育全体;要严格监考,严肃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8.教师应讲课熟练、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直观生动、板书规范;要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肯定优点,指明不足或错误之处,及时搞好辅导答疑。

9.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授课要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需要调课的应履行审批手续,并向学生做出解释。

10.教师在课堂上应保持良好的仪态和饱满、平稳的情绪;应具有教育机智,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问题,能以恰当的方式冷静地做出处理,保证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

11.教师在与学生接触的各种场合,在思想、言谈、举止和仪表等各方面都要注意为人师表;教师所表露的政治态度、思想观点应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教师在课堂内外都不应有语言粗俗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