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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加强督导专家充分发挥培养青年教师作用的意见

通讯员: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09月29日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现就充分发挥督导专家在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中的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督导专家在青年教师培养中的作用

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是我院为提高教学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教学督导员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指导能力强,在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方面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学督导员不仅应该成为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员,服务教学的服务员,更应成为青年教师的良师益友。

二、督导专家培养青年教师的具体方式

督导专家在培养青年教师之前应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摸清青年教师在教学思想和方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了解青年教师队伍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具体培养方式包括:

1.听课评课

1)听课是教学督导员的主要工作内容,要按照我院听课制度的要求坚持随堂听课,每人每周听课次数不少于3次。

2)听课要做好书面记录,并给予客观、具体的及时点评。

3)做好听课后的跟踪督促、回头检查和阶段总结,以进一步提高听课效果。

2.组织开展观摩教学

1)以学科为单位定期分批组织开展观摩教学活动。

2)由督导专家亲自讲授示范课或邀请优秀青年教师讲授示范课,同时组织相关青年教师观摩教学。

3)观摩教学要抓住组织听课、点评交流和演习实践三个环节,每个环节均要有具体的安排和要求。

3.举办教学名师指导讲坛

1)讲坛以培养青年教师“四个一”(一身责任、一肚学问、一口官话、一手好字)为目标,不定期开展活动。

2)讲坛的主讲由校内督导专家教授担任,通过现身说法,把自己教学过程中多年积累的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青年教师;另外,青年教学名师也要积极主动地作为讲坛的讲师讲述经验体会,共同探讨提高教学技能和水平的途径与方法;也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教学名师作专题讲座。

4.督促检查青年教师培养常规工作

(1)定期检查青年教师导师制单科培养过程及效果;

(2)督促检查“双师”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教学单位及青年教师个人培训提高计划落实情况。

三、有关要求

1.督导专家在青年教师培养过程中,要坚持既督又导,督导结合,重点在导的原则,做到督要严格、导要得法、帮要诚恳、评要中肯,积极营造和谐的培养氛围。

2.教学督导体系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教学单位教师支持配合督导专家开展工作以便更好地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