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校级文件 > 正文

郑州科技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

通讯员: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09月29日

教研室是高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基层组织,在教学与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纽带。为总结我院教研室建设、管理与改革发展的有益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和推动全校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教研室在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保障作用,教务处制定了《优秀教研室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

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教研室人员总体稳定,队伍结构优化合理,能满足教学工作需要;高级职称教师和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高于全校平均水平;

3.主讲教师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制定并落实师资培养计划,成效明显;

4.教研室管理规范,能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规章制度,档案材料齐备;

5.有教研室工作计划和总结,坚持开展听、评课及教学观摩等教研活动,且有详实记录;

5.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有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6. 所在院(系部)重视并加强教研室建设,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开展了教研室建设工作。

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教研室评选:

1)教研室成员在评选周期内出现教学事故的;  

2)教研室成员在院(系部)教师业务考核成绩排名中有位于后10%的。

二、评选程序

优秀教研室评选包括教研室自评、院(系部)初评、学校评选三个阶段。

1.教研室自评

各院(系部)教研室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对两年来的教研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郑州科技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附件1),提交所在院(系部)。

2.院(系部)初评

各院(系部)依照《郑州科技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对本单位的优秀教研室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推荐对象,并将其《郑州科技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3.学校评选

成立优秀教研室评审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各院(系部)推荐上报的教研室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报学校审定。

三、评选时间及激励

1.优秀教研室每两年评选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半年组织进行,每次入选名额不超过全校教研室总数的10%。

2.学校对审定为优秀教研室的授予“郑州科技学院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