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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科技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通讯员: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09月29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目标

精品资源共享课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高校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各类网络共享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旨在推动高等学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着力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教学兼备,互动交流,完成精品课程由服务教师向服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的转变,由网络有限开放到充分开放的转变。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须已在学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应有教授职称。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申报学和课程负责人要承诺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资源要求

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四)技术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办高〔2012〕149号)》,其中必选项要求必须满足。申报课程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网上课程资源,教学录像要按照教学单元录制,并实现课程全程教学录像上网。

(五)共享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为职务作品。申报人要承诺在享受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期间,实现课程的基本资源免费共享、拓展资源有条件共享,保证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便捷获取和使用,满足我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多样化需求。

三、申报评审

精品资源共享课从我现有的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通过转型升级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

四、组织管理

1.学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计划,组织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确保课程质量。

2.学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3.将对立项建设的精品资源共享课进行经费资助。

4.对已建设完成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学经多方评定后,将择优推荐申请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并对获得市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的申报小组按照我教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郑科院教〔2013〕23号)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