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郑州科技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通讯员:发布时间:01月18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函〔2023〕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寒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年1月18日—2月10日

培训对象: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兼职教师、全校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河南省“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的组成部分,面向各级各类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辅导员等特定对象,并要求其全员参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板块,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兼职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学时记录方式按照“寒假教师研修”学时记录方法执行。

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教师,可不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培训”的课程学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各教学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动员部署。要做好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各教学单位辅导员的摸底、组织,动员和督促教师参加学习,确保底数清楚、应培尽培。要将平台课程与教师工作、生活、学习实际结合起来,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学习效果。

(三)做好支持服务。要及时总结应用平台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优化工作举措,为教师学习提供支持服务。要随时跟踪了解教师的学习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四)做好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教师培训证书、统计花名册电子稿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易老师 13673396720

邮箱:290936419@qq.com

 

附件:郑州科技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统计花名册

 

 

 

                                                                     2023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