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的总体目标,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帮助教师科学合理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目标,促进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要求各教学单位指导2023年度新入职专任教师制定《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制定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
全校2023年度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含实验教师),根据学校发展建设的目标与各学院(部)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在教师个人及专业发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
二、教学单位审核教师个人发展规划
各教学单位组建评议专家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师(含在职能部门工作的本学科教师)的规划进行审查,着重针对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的改善、各种业绩成果和荣誉称号的取得、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等方面进行。专家小组对个人发展规划发现有问题的,应安排专人进行针对性指导与改正。单位审核通过的个人发展规划,应签署单位意见,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将与个人年度工作考评结果挂钩。
2.教师填写《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附件1),提交本单位评议专家小组评议。在拟定《发展规划书》中的“学院未来发展的师资需要”部分内容时,参照《高等学校各级教师岗位职责》(附件2)和《教师发展参考标准》(附件3)进行。
3.《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一式2份,1份所在单位留存,1份(此份删除“第六部分”内容)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4.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前将本单位教师的《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封皮加盖部门公章,后面负责人签名)和《规划书上交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郭文頔老师收,并提交《规划书上交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1份),报送地点:科教中心东楼109B室。
本次制定的专业发展规划,从2024年度开始实施。
附件1:《郑州科技学院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书》
附件2:《高等学校各级教师岗位职责》
附件3:《教师发展参考标准》(参考)
附件4:《规划书上交统计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5日